湖南博達方仁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新水務環保投資建設有限公司的委托,對石塘水庫日常維護項目勞務外包服務項目進行采購,現采用公開征集方式,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
一、項目概況
1.1采購項目名稱:石塘水庫日常維護項目勞務外包服務項目
1.2采購人:湖南湘新水務環保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湖南博達方仁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項目預算:527800.00元
1.5項目概況:石塘水庫位于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梅溪湖街道中塘村境內,所在流域為湘江一級支流龍王港河流域,距龍王港河1.5km。壩址地處東經112°51′54″,北緯28°10′06″,水庫正常蓄水位61.5米(黃海高程),相應庫容139.15萬m3,設計洪水位63.34m,校核洪水位63.64m,總庫容161.96萬m3,壩頂高程為64.04m,設計洪水位標準為50年一遇。石塘水庫是一座以防洪為主,結合灌溉、景觀、補水等功能的小(Ⅰ)型水利工程。通過對石塘水庫輸水設施改造,消除壩體隱患,使水庫恢復正常蓄水的功能,維持下游撇洪渠枯水期生態用水需求,通過石塘水庫枯水期的補水,一定程度可以保證梅溪湖枯水期的流動性。
1.6公告發布媒體: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m.40244.cn/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2.1基本資格條件:
(1)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提供被授權人在投標單位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社保證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4)提供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至少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5)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
2.2特定資格條件:無
2.3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征集工作進度安排
3.1報名階段:有意參加本項目征集的供應商(于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6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時間,節假日休息))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資格條件資料(一式三份,膠裝成冊)到湖南博達方仁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長沙市芯城科技園一期5棟502室)報名;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10月17日9:00(北京時間)
3.3抽取原則:
(1)若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5家;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3家單位進入下一階段招采。
(2)進入下一階段招采的供應商,若有放棄投標的,則從其余審查合格的供應商中隨機補抽(僅允許補抽一次)。補抽一次后仍有供應商放棄投標的,則資格審查合格且未放棄投標的供應商全部進入下一階段的招采活動。
(3)若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的,將其列入湘江集團供應商黑名單,自放棄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湘江集團及其子公司的依法非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采購活動、不得承接湘江集團及其子公司的依法非必須招標項目。
四、聯系方式:
采購人:湖南湘新水務環保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地址:長沙市岳麓區環湖路1177號湘江集團大廈(即原金茂廣場南塔)
聯系人:陳先生
電話:0731-81869168
采購代理機構:湖南博達方仁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長沙市芯城科技園一期5棟502室
聯系人:張先生、李女士
電話:0731-82564848
責編:鄒彥男
來源:湘江集團
0731-81869999